上海恒远生物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公告
尊敬的客户:
大家好,由于 2015年9月24日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禁毒办公室以公通字〔2015〕27号印发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》。《列管办法》要求,自10月1日起,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、买卖、运输、使用、储存和进出口。上海恒远生物旗下网站已全部本网已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屏蔽,望广大会员理解。特别申明:我司提供的生化试剂仅用于科研实验,不得用于临床或药品服用。
感谢大家对上海恒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支持与信赖,祝大家工作顺利!
上海恒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5.10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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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由于 2015年9月24日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禁毒办公室以公通字〔2015〕27号印发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》。《列管办法》要求,自10月1日起,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、买卖、运输、使用、储存和进出口。上海恒远生物旗下网站已全部本网已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屏蔽,望广大会员理解。特别申明:我司提供的生化试剂仅用于科研实验,不得用于临床或药品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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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恒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5.10.12